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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产假新规公布!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结算?

2024-04-17 14:42:05孕前检查点击:125

长沙产假新规定公布!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长沙市是湖南省的省辖市,因此长沙市执行的产假规定以湖南省通用规定为准。当然,由于具体地区不同,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基本规定是相同的。

1、女职工享有158天产假(含60天奖金产假),其中产前可享受15天。

2、难产者可额外享受15天产假;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可额外享受15天的产假;女职工终止妊娠不满2个月的,可享受15天产假;终止妊娠不满2个月且不满4个月的,可享受15天产假。产假30天,4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为42天,7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为75天。

3.除女性员工延长产假外,男性员工还可享受20天的哺乳假,可连续休或分期休。

4、孩子满三岁之前,夫妻双方还享有每年10天的育儿假。计算方法是根据孩子的出生时间。例如,如果您的孩子出生于2024年7月1日,您每年可以享受10天育儿假,直到2024年7月1日。孩子出生后,将重新计算。

一般来说,长沙市现行的生育条例规定,只要夫妻双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女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额外享受60天产假,即158天。州政府规定,该男子将享受20天的护理假。并且在假期期间还可以享受薪资福利。

产假期间的工资

一般来说,工资结算有两种方式。一是参加生育保险。此类人员享受生育津贴。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由单位先垫付,然后按月发放,然后再申请生育津贴。医院。如果有生育保险,还可以报销产后相关费用,如产前检查费、助孕费、分娩费等;其次,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按照产前工资发放,由单位承担。

不过,要享受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连续缴纳10个月生育保险费(含停缴后3个月内向户缴纳,并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证明)的,即可享受生育津贴。补贴福利;缓缴3个月以上的,自户口登记之日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人早产不满10个月,但怀孕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延续后,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期限可一并计算。

男性员工还可享受生育福利。用人单位男性职工的配偶依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生育保险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一次性生育津贴上一年的基金。但经批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助的参保人员(或其配偶),不得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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