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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计划生育是从何时开始的?

2024-03-20 10:18:26孕前准备点击:182

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鼓励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它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多名孕妇是怀孕的。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申请,经乡、街道卫生计生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农林场审核后,可以重生:(1)如果首位个孩子死后没有孩子,孩子可以重生。孩子们; (二)女儿死亡且只有一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三)其他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规定了再生育的条件。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配偶一方户口在本省,另一方户口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旨在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法规,环境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更多相关知识阅读参考:股骨长度标准值对照表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总则》。组织实施。怀孕调整。计划生育服务。优惠奖励和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现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三、1980年2月2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998年9月18日、2002年7月25日、2008年11月28日、1986年5月17日、2015年12月30日修订五次、1997年12月1日、1999年5月21日、2014年3月27日、2016年9月29日。 2018 年5 月31 日。 2019年11月29日,2024年11月27日,共九次调整,2024年12月1日,更多详情点击:无忧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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