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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是如何发放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有何区别?

2024-04-17 16:55:48分娩时刻点击:195

产假工资如何支付?产假工资生育津贴。企业、单位女职工婚后怀孕可享受带薪休假。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我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一是产假,工资按照病假支付。

产假是有医生证明的,所以工资按照病假福利支付。

二是产前假按工资的80%支付。

怀孕7个月以上并有工作许可的,经本人申请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可以享受两个半月的产前假。

部分地方性法规规定必须请假的,由用人单位批准,工资按照职工实际月工资的80%计算。

三是产假和生育津贴。

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缴费标准按照企业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未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企业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助孕括: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并领取生育津贴。

产假工资生育津贴

严格来说,生育津贴并不等同于产假工资,但两者不能同时享受。

1、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支付主体为医院。

2、生育津贴:职工在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每月预支,然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分配给用人单位。支付主体是政府。

3、两者之间的联系: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4、知识总结:生育津贴是国家对企业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的补贴。但其计算方法与企业向社保办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因此实际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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