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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20周胎停引产后的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2024-04-18 11:55:55流产注意点击:83

怀孕20周流产引产后的生育补贴如何计算?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劳动妇女因生育而离职期间的生活费用。在一些国家,也称为生育现金补贴。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有两种。

1.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缴费标准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缴费期限不少于90天;

晚婚晚育政策补贴

2、未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企业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一些地区实施奖励政策,适当延长晚婚、生育的职业妇女生育津贴发放期限。

因此,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职工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时规定的假期天数计算。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月工资总额除以核定的各月参保职工人数之和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没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当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1、生育津贴计算及支付方式=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女员工怀孕4个月前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如果怀孕4个月后流产,将享受42天产假。

即以怀孕4个月后流产为例,生育津贴的领取天数为42天。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支付平均工资为3000元,则生育津贴计算为30003042=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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