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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的产假休假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何申请产假和生育津贴?

2024-04-18 14:50:18孕妇食谱点击:197

怀孕期间什么时候可以休产假?附上产假和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在国内,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业女性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产假。众所周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

怀孕期间什么时候休产假

怀孕妇女的工作时间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了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不过,每个单位的产假都有所不同。一般怀孕八个月左右才能休产假,有的医院要求预产期前一个月。只有这样你才能休产假,因为产假时间是带薪的。

案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后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享受15天产假;难产的,额外给予15天产假;多胞胎的,每增加15天就增加15天。如有婴儿出生,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前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根据当地多项规定,晚育妇女可额外享受30天产假;可以凭医院证明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福利。

助孕妈可以上班,但为了宝宝的安全,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工作强度不宜过大。如果你工作到七八个月,就休产假,回家安心养育孩子。您可以计算一下怀孕期,看看您的孩子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出生?

产假和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享受产假及产假期间工资,需遵守国家或地方计划生育规定,且产前已缴纳12个月生育保险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时间:女职工生育后次年年底前;女职工当年生育的,应在核实用人单位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与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一致)后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时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参加苏州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同时缴纳),并连续缴纳12个月(分娩时连续支付)超过12个月);

准备材料:结婚证、苏州助孕服务证明、婴儿证明、医疗诊断证明、配偶双方结婚证;

填写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交给所在单位人员,领取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提交信息:填写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由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申请。

生育津贴由单位按月发放给人员。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发放。用人单位应当用于支付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医院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支付的,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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